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
发布时间:2012-11-30 10:03:50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适用下列范围: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驳回起诉、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券文书,及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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