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破产后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限制

发布时间:2012-11-30 10:01: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经人民法院允许从事经营活动所签合同是否有效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应当自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法院。如果破产企业在此期间对外签订的合同,并不是以清算组的名义,且与清算工作无关,应当认定为无效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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