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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2-11-26 15:23:10


    效力待定合同有3种: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可以转为有效合同,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与限制行为能力人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即为有效合同。

    对于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可以转为有效合同。

    对于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无权处分人事后取得处分权可以转为有效合同。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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