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精神药品的定义及分类

发布时间:2012-11-26 15:21:59


    精神药品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会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包括甲基苯丙胺、苯丙胺、摇头丸、麦角乙二胺等等。

    苯丙胺毒品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具有很强的精神依赖潜力。这一类品种数量达上百种,通常包括苯丙胺、右旋苯丙胺、左旋苯丙胺、外消旋苯丙胺、甲基苯丙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是这一类毒品的典型代表。苯丙胺是在1887年开发生产,最早用于治疗平喘。1912年,苯丙胺大量生产,30年代以来,其在医学上被广泛使用。但后来人们发现其具有提神的作用。于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军队将其作为提神药使用,后来流入社会,导致其在日本、瑞典等国的滥用。化学家通过不断的对此类药物的开发、研制,开发出甲基双氧苯丙胺等苯丙胺的衍生物,即苯丙胺类毒品,被贩毒集团制造出多种摇头丸,在欧美国家流行。今年以来,流入我国,不少青少年在娱乐场所中服用。

    致幻剂是一种能够使人的知觉、思维、情绪和行为发生变化的物质。最早被滥用的致幻剂多为天然物质,如毒绳伞、仙人球等等。科学家们在这些天然植物中合成提取了一系列致幻药物,如麦司卡林、苯环利定。其中麦角酰二乙胺最为著名,它是瑞士化学家杜尔和霍夫曼在1938年首次从天然植物中分离出来。到了60年代,致幻植物中的多种活性物质被分离提取,并且制成多种致幻剂,滥用也随之而至。在西方许多艺术家、大学生为寻求刺激、灵感而广泛使用,以至于泛滥。目前这一类毒品流入我国,在我国部分省市出现吸食的人群。当前,此类毒品仍然在被不断的开发,特别是一些运动人员为了提高运动成绩,常服用此类药物。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