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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 哪些证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依据

发布时间:2012-11-16 09:45:5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的依据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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