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申请复议应具备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2-11-16 09:43:50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本规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是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必要的证据;属于申请复议的范围;在规定的申请复议期限内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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