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委托民事代理人须提交的文件
发布时间:2012-11-16 09:39:26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我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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