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商标权中驰名商标的保护

发布时间:2012-11-16 09:3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