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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心映天平 勤奋谱华章

——记高新区法院研究室主任刘震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2-05-11 12:15:10




    高新区法院建院五年来,研究室工作坚持高标准定位、全方位谋划、阶段式推进,开展得有声有色,一直走在全市基层法院的前列,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这对一个年轻法院来讲,不能不说是一个出色的成绩。这与刘震同志的辛苦付出是密不可分的。在他的带领下,高新区法院研究室在以下几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

    一、注重方法,勤于学习,综合素质上水平。刘震同志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政治修养,自觉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追求大局观念和司法能力的提升。时刻把加强学习和交流,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尽快适应高新区工作节奏和法治需求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尤其是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司法管理年”、“服务年”、“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中,他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研究室全体干警不断坚持业务理论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逐步了解高新区在全市经济体系中的站位和经济现状及发展趋势,摸清区情实际,增强了把握全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紧抓“队伍管理正规化、业务管理正规化、内部管理正规化”,整章建制,加强学习,做到公正、高效、廉洁、文明执法,为更好地服务于高新区经济发展打牢基础。

    二、锐意改革,务实奋进,调研工作收实效。为统一全院调研工作思路,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开展了院内重点调研课题攻关活动,创新了调研文章分类指导制度,组织研究室全体干警和各庭室调研骨干,深入审判工作第一线进行调研,准确把握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点,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收到了实效。几年来,全院共有169篇调研文章获奖,在市中院组织的全市重点调研课题评比活动中始终名列前茅。同时,他坚持把成果转化作为调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号召和带领全院调研骨干积极献计献策。2008年以来,全院依据调研成果制定规范性指导文件39份,印发领导讲话32份,重大调研成果转化率达到100%,推动了以审判为中心的法院工作质效的全面提升。刘震同志撰写的《论被执行主体的变更与追加》、《源头治理,同步防控,建立运行全员参与的动态信访防控体系》等四篇文章,在黑龙江江省法学会法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分获奖。《论被执行主体的变更与追加》、《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研究》等三篇文章在《黑龙江审判》杂志上发表。

    三、广开渠道,注重时效,宣传工作创佳绩。按照本年度宣传规划和月推进计划的要求,刘震同志在全面深入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多方筹划,广开渠道,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把握审判工作和法院改革的兴奋点,用宣传文章占领主要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法院工作成绩,实现了宣传工作的高质高速发展。几年来,全院共发表宣传稿件2400余篇,其中,他本人撰写发表各类稿件412篇;完成了《脚步声声》系列年刊的编印工作;参与电视台《审判传真》节目3次;撰写工作简报49期。通过全面、系统、及时地宣传报道,树立了高新区法院锐意改革、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刘震同志连续三年获得省、市优秀法律(法学)工作者,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公务员。

责任编辑:陈 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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