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党组关于人人开展调研的指示精神,本人就青少年网络犯罪情况进行了调研,先后到公安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萨区看守所、市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及部分网吧等单位和场所进行了调查走访,现将调查走访情况综合如下:
在调查中发现,由于网络的迅速发展,计算机的广泛运用,网吧的不断增多,网吧和网吧之间的竞争,给青少年上网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家庭购置了计算机,给人们的日常文化生活带来诸多便利,成为人们业余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网络在为人们带来美好生活的前景,创造大量财富的同时也诱发了一些犯罪因素。网民中青少年占比重大、而且网瘾也大,由于各种类型的不健康网站的存在成为青少年犯罪网络犯罪的诱因。据相关调查,青少年网络犯罪比例越来越高,而且出现了犯罪形式多样化、年龄低龄化、团体化、恶性化等令人不安的趋势,如盗窃、故意伤害、抢劫、杀人及网上恐吓等案件。本文就青少年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犯罪的特征、犯罪的各种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对策。
一、青少年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使用和发展,青少年成为计算机网络使用的主要人群之一,计算机网络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的又一个新现象。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以网络为中介进行共同犯罪。网络的虚拟性为青少年实施共同犯罪提供了空间条件。青少年个体力量、智力、胆量等相对较弱,要凭借个人能力实施犯罪,成功的可能性不大,所以结伙犯罪是青少年犯罪的显著特点。一般为单个犯罪分子产生犯罪想法,事先通过网络寻找合作对象,在网络上预谋、分工,改变了以往犯罪团伙多为熟人,聚集起来商讨犯罪的模式。这种方式更隐蔽,也更容易发展犯罪力量。
二是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网络的虚拟性为青少年实施犯罪时提供了伪装空间和便捷的途径,他们很容易将自己的真实身份、地址隐蔽起来,然后实施犯罪。大部分青少年为没有经济收入的在校学生和社会闲散人员,平时零花钱有限,消费需要大量金钱支持,当家庭不能满足消费需要时,有些青少年铤而走险,利用网络实施盗窃、故意伤害、诈骗、抢劫、敲诈勒索等财产犯罪。
三是是受网络游戏影响实施暴力犯罪。许多网络游戏大多是暴力游戏,玩家通过不断打打杀杀获得武器和积分,长时间处于内心虚拟暴力世界。青少年就容易将虚拟世界中的暴力游戏转移到现实生活中,在现实中体验暴力游戏的快感,实施持刀抢劫、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
四是制造网络病毒,危害社会。青少年制造病毒和传播病毒的动机各有不同,有的是为了一时兴奋、有的是为了报复、有的是为了打赌、有的是被人利用,但不管其动机如何,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往往都很严重。
五是利用网络销赃。网络信息量大且畅通,速度快,销售犯罪所得无需中介,即使交易不成也互不相识,不会有后顾之忧,一些爱好网络的青少年通过网络联系陌生买家,处理赃物。网络扩宽了赃物的处理途径,也使得利用网络的犯罪更隐蔽。
二、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特征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形式多种多样,其特征也有独特性。作为一种新兴的犯罪行为,青少年网络犯罪不仅和其他犯罪一样都具有社会危害性、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的基本特征,同时他又具有其自身的特征。
一是出现了低龄化趋势,并逐渐向高智商化发展。从调查的情况看,网络犯罪份子的年龄普遍呈低龄化趋势,大多数为16、17岁的青少年。这些人都能熟练操作、运用计算机,熟悉网络结构、性能、原理,在网络知识方面有一技之长。一些青少年利用自身熟练的计算机专业技术和娴熟的操作技能进行网络犯罪,作案手段高明,表现出高智商犯罪的特点。
二是网络犯罪隐蔽性高、匿名性强,侦破难度大。网络是一个虚拟的数字化世界,网络犯罪是通过操作程序等实施的,参与者的身份被虚拟化为一个个的数字,时间和空间范围都难以限制,侦查人员很难取证把握住罪证事实,侦破难度很大。
三是犯罪手段多种多样,社会危害性大。一些青少年利用自身掌握的计算机知识和技术,实施多种多样的犯罪,例如:网络盗窃、网络诈骗、侵犯隐私、发布网络虚假信息等使得案件扑朔迷离,侦破起来费时费力。由于国家和公民对计算机和网络的依赖越来越大,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目标往往直指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造成的损失比传统犯罪危害更大。
三、青少年因网络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时期正处在青春期,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由于个体生理和心理上存在着种种矛盾和冲突,加上现实生活中不良因素的影响,青少年在个体的社会变化过程中容易发生偏差和扭曲,从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青少年网络犯罪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自身因素。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生长的关键时期,好奇心强,喜欢模仿,追求时尚,涉世不深,易被网络巨大的超现实所吸引,而且青少年易冲动,缺乏理智,自我约束能力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大多数青少年属于独生子女,娇生惯养,成长中存在着孤独感和交往需要的矛盾,而在网络中寻找补偿的空间,网络的开放性、平等性,正好迎合了青少年的需要,加之青少年是网络的主要人群,由于受网吧这样一种嘈杂纷乱的场所或受到不良因素的诱惑,沉迷于暴力、色情,盲目冲动之中、不计后果,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二是家庭因素。家庭环境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而家庭教育的缺失更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目前大多数青少年处于独生子女地位,长辈的溺爱、娇生惯养,唯我独尊的思想占主导地位,潜伏着青少年犯罪的危机。据调查,因网络犯罪的青少年中,60%生活在单亲家庭或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合的家庭,20%的父母长期地外打工,跟随祖父母生活,另外20%虽然生活在健全家庭中,但父母忙于工作,或文化水平低,平时与孩子极少沟通。造成这些青少年缺少父母关爱、家庭温暖,往往性格比较孤僻、自卑,不愿回家,而网络恰好填补了未成年人内心的空虚,他们在虚拟世界中发泄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导致许多未成年人长期上网,甚至吃住在网吧,早已忘记了现实世界中的一切,以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是学校因素。一方面,应试教育导致社会将高分数、升学率作为衡量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的唯一标准,学校和老师把后进生、双差生视为“害群之马”,言语中时常流露出对他们的嫌弃、歧视,导致这些未成年人在学校得不到老师和同学的尊重,便到网络中寻找自己的价值,以获得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的成功和满足。另一方面,学校只重文化教育,缺乏网络安全教育及法制教育,也没有为学生提供安全的上网条件,使得一些学生以旷课、逃学等方式到黑网吧中上网,陷入虚拟世界难以自拔,因此走上犯罪道路。
四是社会因素。一方面,网吧管理不到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但现实中很多网吧不但违反规定允许未成年人入内,并24小时营业,甚至为未成年人提供吃住等便利条件,使未成年人有条件长时间沉迷网络,脱离家庭监管。另一方面,网络监管存在漏洞,许多色情电影、暴力游戏、非法论坛屡见不鲜,这些暴力、色情信息能够被未成年人轻易获取,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
五是网络因素。网络上的不健康内容为青少年犯罪买下了隐患。现有网站有很多信息是未成年人不宜看到的,特别是一些黄色、暴力、赌博等网站会通过多种链接方式突然出现在屏幕上,图片醒目,具有挑逗性。自制力不足、好奇心强的青少年容易点击进入。网络游戏多为暴力游戏,充满殴打厮杀等场景,不断挑战玩家,使得未成年人容易沉溺在虚拟世界中。长时间玩网络游戏还会导致他们精神萎靡,性格偏激,过度依赖网络,成为轻烧犯罪的诱因。
六是法制因素。国家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网络安全和惩治计算机为犯罪的法律法规,如修改后的现行《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但现有的法律远远不能适应计算机发展的状况,尤其是许多新出现的网络问题使得法律无法约束,出现法律空白。
四、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对策
要有效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应采取疏导和教育为主,惩治为铺的原则,多管齐下,多方面开辟途径,从客观环境和主观因素等方面来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应重点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加强道德教育。青少年的教育不是从他们满14岁时才开始的,父母要从娃娃抓起,将孩子引导到与人为善, 积极向上的道路上,帮他们尽可能早地建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积极向上的态度。
二是加强社会教育。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镇等城乡基层单位要把家庭教育的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政部门、共青团、妇联组织和中小学校要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帮助和引导家长正确开展家庭教育。特别要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教育,为他们提供指导和帮助。各级党政组织、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组织及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探索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中小学生教育体系、社区综合评价体系和青少年管理体系。
三是强化家庭教育。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与孩子接触最多,最了解孩子的性格以及生理、心理的变化,所以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首先,父母要尽到监护责任,多与孩子沟通、交流,给孩子应有的家庭关爱和教育,发现孩子的不良行为及心理倾向,要及时予以纠正,防止孩子因心理空虚或缺少关爱而沉迷于网络。其次,父母要与孩子共同去学习、了解网络社会,能够与孩子就网络话题进行交流,引导孩子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第三,面对孩子不良的网络行为,父母不能一味责备、限制或禁止,要根据孩子的特点进行疏导和指引,共同分析网络中的不良问题,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培养孩子良好的分辨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防止孩子因沉迷网络而走上犯罪道路。第四,父母要加强对孩子的良好性格的培养和要求,要加强对孩子的艰苦朴素教育,优良传统教育,不要无缘无故的溺爱,不要因某种理由一味的满足孩子的某些不合实际的要求,对孩子不良习惯要及时纠正,同时指出不良习惯的危害性,让孩子健康成长。第五,父母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择友观,引导孩子参加社会活动。对家庭入网者,父母要及时观测和掌握孩子上网情况,对上不健康的网站和有可疑动作,要及时制止,有条件的应在电脑端安装过滤软件,提取精华、剔除糟泊。父母还要加强孩子青春期的科学教育,给他们精神生活的指导。
四是抓好学校教育。学校是继家庭之后第二个教育阵地,学校要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将爱国主义教育、优良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艰苦奋斗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进行教学。学校是培养未成年人道德观、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心理素质的最重要的主体和场所。首先,学校应当开设网络安全防范教育课,加强学生的网络行为的引导作用,教师要教给强学生必要的上网知识,指导和教育学生正确上网,安全上网、科学上网、高尚上网,使学生了解网络犯罪的样态和危害性,从正面引导未成年人对网络的兴趣,鼓励和指导未成年人对互联网的合理、正确使用。第二,学校应当开设心理教育课,疏导和缓解未成年人不正常的网络心理和情绪,培养未成年人对老师、家长的信任感,遇到问题时能够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分辨、控制能力,主动寻找正常、有效的解决方式和途径,而不致沉迷于虚拟世界中。第三,学校应当开设法制教育课,使中小学生知法、懂法、守法,远离网络犯罪。
五是净化网络环境。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技术,进一步加强网络系统规范化,完善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环境。除了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道德教育外,网络安全管理也是防范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的重要措施。网络越安全网络犯罪就越少,反之,网络越不安全网络犯罪就越多。据CERT统计,80%以上的安全问题出自管理上的漏洞,这成为网络安全的最大威胁,而解决内部的安全问题只能靠管理的不断完善。公安机关和文化市场管理机关要加强网警队伍建设和强化网络日常的监督和安全管理。国家、企业要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的投入与研发,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技术。
六是加快网络立法。关于网络管理的立法存在立法效力层次低、可操作性差、处罚力度轻等问题。目前我国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的关于网络安全和惩治计算机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而且其调整范围狭窄;立法对网络活动责任者的责任形式规定不尽完善导致责任追究无法可依等等。所以笔者认为应加强网络管理立法,尽快制定一部全面的网络管理立法,从法律层面为减少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树立屏障。同时针对网络的专业性、数字性、大容量性,网吧管理协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仅以完善行业规范,形成行业自律机制,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减少对网站访问的机会和数量,减少青少年网络犯罪空间。
七是加强法制教育。要加大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教育和宣传,让青少年网民明白在网上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做哪些事情是合法的,做哪些事情是违法的,从而使青少年能辨别是非,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减少青少年网络犯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