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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犯罪 父母是否有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12-11-07 09:02:36


    现实生活中,常常发生子女犯罪,受害人或家属向其父母索要赔偿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可见,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是否有赔偿义务,关键就要看他们是否对子女有监护义务,而有没有监护义务,除特殊情况外,就是看子女是否成年。

    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那么他的亲属或监护人就完全有义务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法院在处理时,会根据未成年人家长的经济能力,责令其部分或全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如果子女已经是成年人,他就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如果他有经济收入,并且可以独自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作为他的亲属就不存在赔偿义务。如果他的赔偿能力不足,甚至毫无收入,作为他的亲属,可以帮助他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也就是承担垫付责任。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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