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法定代理人在庭审中的权利
发布时间:2012-11-07 09:01: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的陈述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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