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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保证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

  发布时间:2012-11-07 09:01: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时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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