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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提交证据

  发布时间:2012-11-07 08:51: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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