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中级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

发布时间:2012-11-07 08:47:00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包括: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