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入住后,容易和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纠纷。在问题产生后,业主们因为不了解自身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而使问题很难得到解决。依法,在物业管理方面有一个重要的自治性组织——业主管理委员会以及两个重要相关文件——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公约。
发展商在销售房产之前,一般会临时安排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进行管理,购房人在此时只能认同发展商的安排。当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发展商应会同物业管理公司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便是选举出自己的代表机构——业主管理委员会。根据我国现行法规,每一个物业区内都应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业主管理委员会是物业区内的最高权力机构,业主管理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聘用与被聘用的关系。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对议题进行表决时,每一户为一票。业主可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业主公约是物业管理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文件,是指一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由管理部门主持,全体业主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签订的,明确物业管理人与业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业主公约由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由全体业主讨论通过并签字生效。这种公约的性质是公民之间共同约定、相互制约、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约束双方行为的协议。内容主要是涉及大家所关心常见的一些事情。每一条款都应体现平等互利的精神,不应存在欺诈或不公平条款。业主公约主要应包括的内容有: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公共环境使用和维护方面的规定;房屋装饰、装修、改建的有关规定;对物业管理管辖范围内娱乐性场所和经营性场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处罚条款等等。
物业管理公约是物业管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制约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即被聘用者与聘用者之间行为规范的文件。管理公约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共同签署并承诺共同遵守的行为守则。它明确规定了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涉及物业管理领域的方方面面。管理公约的内容显得较为复杂,关系到物业区内的每一个业主的利益。所以,每一个业主都有权仔细阅读公约的每一条款,也都有权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然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密切合作,结合各物业区的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公正的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公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管理项目;管理内容;管理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管理公约往往在业主未入住之前就由管理公司先制订出来,业主在入住前要与管理公司在公约上签字,但此时里面的许多条款都属于临时性条款。等业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并开始履行职责后,再对先前制定的管理公约中不适应的条款予以修改。
物业管理纠纷发生后,要认真分析问题的起因。如果是业主之间的争议,则应按照业主公约的约定,进行协商处理;如果是由于物业管理公司单方的过错而引起的纠纷,则业主可通过业主委员会按照管理公约的约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利,甚至可以解除对该物业管理公司的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