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后 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2-10-24 08:49:0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