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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

发布时间:2012-10-24 08:37:35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指:行为人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或行为人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或行为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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