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公诉案件 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发布时间:2012-10-24 08:29:4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被告人、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