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8·15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8月13日,大庆高新区法院联合区党政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走进兴化园区,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专题座谈会,辖区企业家和群众代表参加。

座谈会上,高新区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魏彤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系统阐释了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对其中排污管控、生态损害赔偿、环保行政处罚等涉企业高频法条进行详细解读,并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重点阐明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及违规排污、固废非法倾倒处置的严重法律后果。
在交流环节,与会人员畅所欲言。他们紧扣学习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的主题,结合单位职能、合规管理、证据固定、线索移送、程序衔接、环境治理、生态修复、联合普法等工作实际,就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做法、研究方向、实践体会及下一步落实的具体举措进行了深入研讨。
针对企业家和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及维权途径等,高新区法院干警逐一做出全面解答,累计解答法律问题20余个,助力营商环境持续向优。
宣讲结束后,与会人员还参观了园区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实地摸排企业环保治理痛点,收集企业司法、行政服务诉求10余条,精准对接企业绿色发展法治需求;向当地产业工人及群众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普法资料,普及生态环境法典、刑法等相关知识,让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并融入到居民的日常生活。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大庆高新区法院将持续牢固树立绿色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司法服务延伸至生态保护一线,深化多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生态普法、巡回审判、专题辅导、支部共建等活动,畅通环保纠纷行政与司法衔接渠道,着力把司法护航贯穿辖区生态保护和城市绿色发展全过程,奋力为辖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