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红”引领“生态绿” 司法守护大美湿地

发布时间:2026-08-07 16:37:25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8月6日,大庆高新区法院第四党支部全体党员走进大庆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开展“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 司法护航湿地生态”主题党日活动,把理论学习课堂搬到生态保护一线,推动党建工作与环资司法履职深度融合。


龙凤湿地是大庆城市重要生态屏障,湿地水草丰美、万物共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鲜活样本。活动中,支部党员立足刑事打击与环境资源审判双重职能,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的重点内容开展普法宣传。

党员干警通过现场答疑、宣讲典型案例、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湿地管护人员及来往群众讲解了非法捕捞、非法猎捕、破坏湿地等行为的法律后果与生态危害,普及恢复性司法等制度,推动生态保护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随后,干警们还沿着湿地步道开展实地参观活动,深入了解湿地保护的难点及司法需求,切身感受到了湿地保护修复所取得的成效,并就协同治理、公益诉讼、多元解纷、生态修复、普法宣传等工作与湿地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


此次活动,将党建引领与生态司法深度融合,实现同频共振,为党员上了一堂沉浸式的生态文明实践课,进一步强化了司法守护生态的责任担当。

下一步,大庆高新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继续探索“党建引领+生态司法”新模式,妥善化解各类涉生态环境纠纷,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更有力的党建引领和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为筑牢辖区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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