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6日大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将于2026年4月25日五年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所持有的《人民陪审员工作证》将依法自动注销,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
现将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周岩、周丽、白矞、骆雅维、潘雅琳、刘纯菊、李清军、郭万春、夏斌、于文杰、姚丽华、邱天、刘军、李宇、冯跃超、刘璐璐、董佳琦、刘研、杨丽萍、颜波、张兵、刘博闻、李杨、姜艳、黄玲、殷启英、吴迎、王静颖、李博、周继勇、付勤双、王艳红、张文爽、董桂萍、秦玉明、刘胜利、周琪、祁越、吴丹丹、邢春、朱法成
特此公告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司法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