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一名从司法警察队伍中成长起来的执行法官,沈思拓始终保持着严明的纪律和硬朗的作风。从事执行工作十余载,在急难险重中敢于担当,面对困难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尽心竭力,积极化解矛盾,维护法律尊严,捍卫司法公正,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融入每一次查人找物、每一场执行攻坚。
以人为本:
充分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沈思拓始终秉承“执行工作是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半步都不能退,丝毫都不能松懈”的信念。在办理一起诈骗退赔案件时,他通过阅卷得知被害人多为中老年人,且因蒙受重大损失导致生活极为困难,其中数额最高的一人被骗达60余万元,靠卖房借贷生活。收案后,他快速反应处置,第一时间与侦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承办人取得联系,了解侦查过程中财产冻结、扣押等详细情况,并积极与被害人取得联系,耐心安抚情绪,同时询问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情况,便于进一步执行实施,对另案处理的被告人家属展开深入调查,对共有财产进行仔细甄别。最终,他快速执结回款共计156.7万元,案款到账后第一时间组织放款,将退赔款全额及时发放给各被害人,挽回全部经济损失,切实解决当事人生活问题,助力走出诈骗阴影和生活困境。该案最终实现100%全额退赔,是同类案件中为数不多的全额退赔案例。

科技赋能:
依托信息化手段提质增效
沈思拓在办案过程中能够快速适应新的理念和模式,自觉加强知识和手段更新,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提质增效。全国法院“一张网”运行以来,他深入挖掘和发挥系统功能,带领团队将“查人找物”工作进一步向线上倾斜,依托网络平台协作开辟“精准打击”的工作方式,通过网络查控和调查被执行人消费历史记录等手段,精准分析研判被执行人活动范围,以科技赋能让执行工作更加高效便捷。
在办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他发现各地涉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众多,但系统显示多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且被执行人情况均为“下落不明”。“一张网”运行后,他抢抓时机、开拓思路,通过全国案件关联检索,一起正在审理的刑事案件赫然出现,立即与相关刑事审判部门联系,得知被执行人未被羁押,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随后,他通过该部门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并将其传唤到院。被执行人讲述了自身现状及收入情况,申请执行人也正是因被执行人长期失联而申请执行。经他组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在服刑改造后将积极从事正当生产经营,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本来不抱什么希望了,如果没有现代网络技术、没有法官的用心钻研,案子不可能这样峰回路转……”申请人激动地表示感谢。这,只是沈思拓多年来坚持以信息化手段助推执行提质增效的一个缩影。

守正创新:
勇于探索和破解执行难题
沈思拓创新求变意识强,在领导和同事眼中向来以“点子多”“思路活”著称。他始终秉承“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的理念,以新思路、新办法、新手段破解工作中的各种矛盾与难题。在长期案件办理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虽然法律有相关规定,但落实起来往往需要跨系统配合协作,以多部门联动彰显综治效能。
在办理没收财产案件过程中,往往会随案移送一些非正常的“财产”,可能是用于违法犯罪的工具,也可能是各类违禁品、反动宣传品,甚至是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对于这些非常规且需要处置的物品,他主动担当作为,先系统梳理相关法律文件与管理规章,再将罚没物品详细分类编排登记。对有价值、便于处置的财物,依法通过网络司法拍卖进行处理;对难以变卖或者变卖成本大于收入的物品(如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扳手、管钳等),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依法依规履行捐赠程序,用于公益事业。在移送罚没款物过程中,他推动与同级财政部门协商完善了移送函、交接清单等材料格式样式,建立了常态化对接机制与专门联络员制度。针对有毒有害药品,为避免污染,他在收到财政部门回函后,主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沟通,通过专业手段进行销毁,避免二次污染。对于反动宣传品与非法出版物,为实现彻底销毁、杜绝污染,他与辖区内供热企业协调沟通,在执行干警的全程监督记录下进行焚烧销毁。首次沟通的过程往往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阻碍,但他始终带着法律条文、多部门联合规定以及相关单位的管理条例上门释法明理。相关部门也从最初的不理解,逐步过渡到后期的高效沟通,最终形成联合宣传、长效协作的工作机制。通过个案执行,推动程序更加规范,探索出办理特殊案件的各类流程方法,正是沈思拓多年来执行质效走在全院前列的经验所在。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在新征程上,沈思拓将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忘我的工作状态,秉持“拓荒精神”,以实干实绩实效坚守公正、兑现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