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高新法院在三项征集评选活动中斩获佳绩

发布时间:2026-02-25 15:40:19


近日获悉,在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组织开展的《法润青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精品课和《青听心声》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优秀文案作品征集中,高新区法院有3篇文案获奖,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1篇,并获评优秀组织单位奖;在全市优秀法律文书征集大赛中,高新区法院有8篇裁判文书获奖,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6篇,并获评优秀组织单位奖;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和调研报告征集活动中,高新区法院有1篇学术论文获得一等奖。


精品课优秀文案作品奖


一等奖:

1.《警惕帮信犯罪 不做电诈帮凶》

——于涛 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

2.《远离考试“枪手”做诚信好学生》

——付建国 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

二等奖:

《遭遇校园暴力应该如何应对》

——于涛 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

优秀组织单位奖:

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


优秀法律文书奖


一等奖:

1.宋某清、张某强与大庆某学校、常某博、常某松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李海静 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

2.某财产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付建国 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

二等奖:

1.魏某国危险驾驶罪案(判决书)

——闫冠华 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

2.张某卓诉李某、李某峰、滕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迟雪莲 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

3.大庆某支行与陆某、大庆某融资担保公司、大庆某汽车销售公司、陈某、黄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王文娇 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

4.徐某政等人涉恶案(判决书)

——于涛 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

5.深圳某国际工程设计公司案(民事判决书)

——李慧 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

6.大庆某购物广场公司与孙某涛、某商业管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刘爽 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

优秀组织单位奖:

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征文奖


一等奖:

法治化营商环境视域下小标的额案件程序适用的现状与重构

——付建国 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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