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5年第23期)

发布时间:2025-09-10 14:16:20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肖贵祖与被执行人孙丽霞、苟云鹤、穆棱市惠尔森建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2017)黑06民终26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悬赏公告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孙丽霞,女,1972年8月30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231081197208300023,穆棱市惠尔森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永安社区房产小区3号楼2-301室。




被执行人:苟云鹤,男,1968年12月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23108119681206005X,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永安社区房产小区3号楼2-301室。


涉案标的额:542,22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


如有关人员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支付执行回款的15%兑付悬赏金。


上述两名被执行人,经常在牡丹江、哈尔滨一带活动,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举报电话:0459-6679545,17804598167


本院地址:大庆市龙凤区凤鸣路2号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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