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大庆市碧千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荆德龙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黑0691执551号。因被执行人荆德龙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悬赏公告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荆德龙,男,1982年4月20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232126198204200793,住所地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街65号。
凡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或通过所提供的线索使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赏金。
案涉标的额:本金202399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
电话:17804598166
本院地址:大庆市龙凤区凤鸣路2号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