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5年第20期)

发布时间:2025-07-28 14:07:04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白文举与刘艳彬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黑0691诉前调确2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悬赏公告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艳彬,男,公民身份证号:230622198808097395,住址:萨尔图区唯美主义1-11-1-102。


如有关人员能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自愿支付执行回款的10%的悬赏金。


涉案标的额:2000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


电话:0459-6679675   

    17804598161


本院地址:大庆市龙凤区凤鸣路2号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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