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区法院通过审执联动互促,高效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履行和解协议全部案款,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2020年至2021年,逯某陆续向邓某借款6万元。但逯某仅通过微信偿还部分款项。因逯某未还清欠款,邓某于今年2月向高新区法院五湖法庭提起诉讼。双方经法庭调解,达成还款协议。2025年10月,邓某因逯某仅履行部分义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由执行法官沈思拓承办。接到案件后,他积极开展网络查控与实地走访,在查明逯某名下暂无财产线索后,随即入户了解状况,要求逯某积极履行义务。
双方就案件已履行金额上各执一词,且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执行干警在查阅流水等相关线索后,为防止矛盾激化,传唤双方到庭核对账目。
因本案执行依据由五湖法庭作出,且当事人不熟悉高新区法院所在地,出于便民与有利执行和解考量,沈思拓约定双方前往五湖法庭进行核对。核对过程中,法庭庭长牛昊祺与原审法官王璇也积极参与调解,细心为当事人梳理账目及相关证据。法官王璇因开庭过程中对双方的矛盾根源早已熟悉,为执行干警开展工作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意见和帮助,很快就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理清了双方的账目问题,还要回了申请执行人的欠款,更为惊喜的是,逯某还将原定分期款项一并付清,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实现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良好效果。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高新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张军院长“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案结事了才是诉讼的目的,才能体现诉讼价值”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八思八问”,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和“枢纽站”作用,使大量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成为化解矛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的“减震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