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大庆市福瑞顺风经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云川、大庆市瑞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徐涛合同纠纷一案,生效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23)黑0691民初286号民事判决书。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大庆市福瑞顺风经贸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悬赏公告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云川,男,1977年05月11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345号泰富长安城小区F3栋5-102室,公民身份号码:230105197705112734。
被执行人:大庆市瑞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大庆市萨区中科创业园A座11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02MABRXF328R。
凡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1%支付赏金。
案涉执行标的额:12560217.86元、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联系方式:孙法官0459-6679621、17804598135
本院地址:大庆市龙凤区凤鸣路2号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