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告知书
当事人:
你作为债权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债务人有可能转移、藏匿财产,致使你最终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因此,我们建议你:为保证裁判文书能够兑现,避免你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在起诉前,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如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或者争议标的物采取限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
如果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你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行使权力,否则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损失的责任由你本人自行承担: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你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担保(担保数额应与保全的财产数额相等),同时按照一定比例预交申请费(若胜诉,该费用可主张由被申请人承担)。如你不按要求提供担保并预交申请费,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
2、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你应当说明申请的理由并提供明确、具体的保全财产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
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你必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30日内起诉或申请仲裁,过期不诉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4、法院根据你的财产保全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如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采取冻结、查封或者扣押等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这些强制措施将自动解除(在银行冻结的存款12个月后将自动解封,冻结的车辆二年后将自动解封,冻结的房产三年后将自动解封,解封后被申请人可以随时处分)。为使你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你应当在所采取的保全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法院提出续保的申请,否则,因超期未续保导致强制措施自动解除而造成的损失由你承担。
5、你申请对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予以续保,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已经诉前保全的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续保应当向案件一审法官提出申请。仲裁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的案件尚未审结的;或者一审案件已经审结,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尚未接到卷宗材料之前;或者裁判文书已经生效尚未进入执行程序,续保应当向案件一审法官提出申请。案件在二审期间,续保应当向二审法官提出申请。案件在再审期间,续保应当向再审法官提出申请。如因你不按以上规定提出续保申请,导致法院做出的强制措施因超期而自动解除,后果由你自负。
6、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若义务相对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履行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本人确认已阅知上述内容, (同意或不同意)诉前财产保全。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