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因部分岗位未达报名人数要求,结合实际需要,现对《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相关内容补充调整如下:
一、岗位调整
原公告中“01.聘用制书记员(男性)”与“02.聘用制书记员(女性)”两个岗位合并,统一调整为“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招聘数量仍为4名,取消01、02岗位性别限制,其他招聘条件不变。
二、报名时间调整
原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7:00延长至2025年11月24日17:00,报名方式、资格审核要求等仍按原公告执行(资格审核时间同步延长至2025年11月25日)。
三、其他事项
1. 本补充公告未尽事宜,仍按照2025年11月18日发布的原招聘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2. 已完成报名的考生,报名信息继续有效,无需重复报名;符合调整后岗位条件的考生,可在延长报名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3. 咨询电话:(0459)6679713
4. 本次补充公告由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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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