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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第一次打官司,示范文本帮了大忙……”

发布时间:2025-11-11 16:11:11


出租车司机老张在某路口撞上小陈驾驶的轿车,小陈受伤,车辆损坏。交警认定老张负事故全部责任。

小陈把老张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大庆高新区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车辆维修费等共计5万元。


老张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后,扫描传票上的二维码获取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答辩状示范文本》,并按照文本的指引逐项对应填写。在“对诉讼请求的具体意见”部分,老张针对医疗费、误工费、车辆维修费分别写明了不认可的具体金额和理由。

承办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重点围绕老张答辩状中提出的几点异议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在小陈提供的证据无法支持其全部诉请的情况下,小陈、老张和保险公司三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小陈3.8万元,老张垫付的3000元直接抵扣。

老张表示“第一次到法院打官司,《答辩状示范文本》真是帮了大忙!”他说,“案子调解得很快,法官说我写的答辩状很有针对性,直接把问题的核心指出来了,为他们办案节省了很多时间。对我来说,既省了请律师的钱,案子又得到了公平的处理,我非常满意!”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大庆高新区法院深度推广应用“两状”示范文本。一方面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在立案窗口等对外服务场所摆放示范文本、对接各律师事务所召开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座谈会、到辖区中小微企业进行个性化培训等形式,多维度、多角度对示范文本进行解读、宣传,引导当事人使用合适样本进行诉讼;一方面投放常用示范文本并“分区摆放、按类入目”,配备相关硬件设施、安排专人进行指导,有效帮助当事人将诉讼请求、答辩事项、事实理由转化为格式化、规范化的起诉状、答辩状,让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方便当事人“少跑路、快办事”,大庆高新区法院还创新工作方法,采用“送达即引导”模式,制发嵌入了要素式“两状”示范文本二维码的传票,送达时引导当事人制作或一键生成要素式文书,明确“反驳要点”“证据列举”等关键指引,便于案件承办法官快速厘清案件事实、明确争议焦点,提升庭前调解、庭审等诉讼全流程环节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传票内还嵌入法院官网二维码,引导当事人通过扫描二维码一次性备齐开庭所需的程序性司法文书,助推诉讼服务“一次办好”,得到当事人的充分认可。

下一步,大庆高新区法院将探索要素式“两状”与先行调解、类案智推等功能的深度融合,在提升司法效能、便利群众诉讼等方面靶向施策,以“小切口”撬动司法效能“大变革”,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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