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落地见效,切实提升群众法治素养,2025年11月4日,高新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党群工作部等单位工作人员到庭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在未经某技术公司许可下,被告人朝某和杨某通过网络购买某品牌翻新手机,并组织他人在抖音平台上直播销售,以“99新”“已激活未使用”等话术欺骗消费者。二人共出售手机22部,销售金额7.87万元,违法所得1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处扣押该品牌翻新手机1038部,手机配件114个。经某技术公司认定,上述手机及配件,均为假冒产品。公诉机关认为,二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庭审中,主审法官于涛严守法律程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并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问题展开辩论,还原了被告人朝某采购翻新手机过程、平台销售程序及犯罪数额认定依据等细节,清晰界定了被告人犯罪构成要件以及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旁听人员聚精会神聆听,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后,主审法官还对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并结合刚刚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向旁听人员简要讲解了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重大现实意义及主要内容,建议大家要远离违法犯罪行为,树立法治观念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一致认为,这种以“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让国家工作人员“零距离”旁听案件审理,“面对面”感受庭审过程,极大提升了依法履职能力,筑牢了法治思维;并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尊重他人智力成果,筑牢知识产权保护防线。
最后,旁听人员还参加了法院组织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羁押室及“法官之家”等场所,详细了解了法院工作流程、智慧法院建设、党建文化等诸多工作亮点,切实感受到了司法公正与法律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