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曾经要好的朋友,却因1378元的消费账单对簿公堂。这场看似简单的金钱纠纷,背后却隐藏着一段从信任到破裂的友情故事。是友情赠与还是不当得利?近日,大庆高新区法院对这起纠纷作出了公开宣判,判决……
缘起: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27岁的小丽(化名)原系大庆人,后定居在杭州。她有一个朋友南南(化名),两人相识多年,虽生活在不同城市,但一直保持着联系。
2025年1月20日,小丽在微信上告诉南南,她将于21日从杭州飞往哈尔滨,并计划回大庆。南南得知后,热情邀请对方在哈尔滨玩两天。小丽欣然答应,并于22日抵达哈市。见面后,两人一起吃了晚饭,随后前往某洗浴会所放松。然而,没想到这场愉快旅行竟在两天后演变成一场法律纠纷。
24日,南南突然以需处理其他事务为由提前离开。在临走前,他通过微信给小丽发了一张银行卡被限额无法付款的截图,附上了两人在会所消费1378元的清单,请求帮忙垫付,并承诺“一会儿就还”。
小丽没多想就微信转账给对方900元,南南用这笔钱结清了自己手牌上的消费金额。然而,当小丽结清自己478元消费后,却发现对方迟迟未归还剩余款项。后经多次索要,微信被对方拉黑。无奈之下,小丽以民间借贷为由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1378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庭审:各执一词的“友情账单”
在法庭上,小丽提交了微信录屏光盘和截图打印件,证明南南以银行卡限额为由要求她垫付消费款项。她坦言,自己从未想过会因为这笔钱与朋友对簿公堂。
南南则辩称,这笔钱是双方共同消费的结果,并非借款。他还提到,在此之前,他曾为对方支付过打车费、住宿费、餐费等共计700多元。此外他还指责小丽通过不合法手段联系他的朋友和亲人,恶意扭曲事实,对他造成了伤害。
然而,南南未能提供任何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大庆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小丽与南南之间并无借贷的合意,双方未形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由于小丽并未明确表示赠与,双方也未就消费费用的负担作出约定,因此法院认定两人应各自承担一半的消费费用。小丽支付的1378元中,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689元)构成不当得利,南南应予返还。
最终,法院判决南南立即返还小丽689元,并驳回了小丽的其他诉讼请求。
反思:友情与金钱的边界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场法律纠纷,更是一场关于友情与金钱的深刻反思。小丽与南南的友情因1378元的消费款项破裂,最终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的判决虽然明确了金钱的责任归属,但两人之间的信任与情谊却已难以修复。
正如法官在判决书中所言:“金钱往来应建立在明确的约定基础上,模糊的责任划分往往成为友情破裂的导火索。”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无论是朋友还是亲人,在涉及金钱问题时,都应保持清晰的沟通与约定,避免因小失大,伤了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