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要求“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作为基层法院,大庆高新法院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多措并举,狠抓诉前调解工作,以“高水平、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的态度切实服务保障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并取得显著成效。
3月19日,大庆高新法院五湖法庭启动“五湖调解联盟”应急工作机制,与高新公安分局、龙凤市场监督管理局、驻庭人民调解室开展多元无缝联动,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众型教育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为6名家长挽回了经济损失近4万元,并通过此案再次化解近30名家长遭遇的同类问题,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案“结”促多案“解”的做法,广受社会好评。
原来,在2025年3月14日下午,6名家长代表来到大庆高新区法院五湖法庭,反映辖区某教育培训机构涉嫌夸大宣传、欺诈学生的情况,请求立案,要求对方返还培训费用近10万元。五湖法庭立案工作人员耐心接待,认真倾听家长们诉求,并对他们证据进行初步审查。
经了解情况后,立案法官认为这起纠纷属于涉众型纠纷,案情相对比较复杂,且涉及多部门的工作职责,于是决定启动“五湖调解联盟”应急工作机制,与辖区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取得联系,协同开展调解工作,全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19日,五湖法庭法官、分局民警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一同来到该培训机构,开展实地调查。在家长们拿出有力证据下,该培训机构实际经营者陈某主动承认了其在招生宣传中存有不当扩大效果情形,并表示同意与各位家长协商解决。
为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一次性解决,双方一同来到了五湖法庭人民调解室,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中,采取了“一对一”“背靠背”调解,即在法官和调解员主持下,由每名家长与陈某进行面对面单独交流,听取彼此诉求。向家长们释法明理,孩子参加培训,虽未达到当初宣传效果,但也有一定的进步,全额退款也不合理;向陈某讲解招生宣传确有虚假宣传成分,存有一定过错,应担责。
最终,经过多轮调解,最终在平衡双方诉求基础上,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即培训机构按照40%的标准,共退还给6名家长费用共计3.95万余元。
达成协议后,法官又从执行角度,向陈某释法,讲解案件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后,不仅会对其产生执行费用,还将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建议其当即履行。很快,陈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了全部案件款,案件得以实质性圆满化解。
“这次多亏了你们的法官,是你们帮助我们协调了这么多部门,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同时也从中看到你们为百姓解决难题的决心!今后再遇到什么难题,就知道该怎么解决了,因为我们心里更有底了!”收到钱款后,家长们这样表达道。
随后,该培训机构经营者陈某放下思想包袱,主动联系其他近30名学生家长进行赔偿。
此次纠纷的化解,是五湖法庭充分发挥“四轮驱动”工作法联动化解纠纷的其中一例,同时也是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生动实践和真实写照,有力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大庆高新区法院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继续坚持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持续深化“法院+N”联调工作机制建设,切实发挥好“四所一庭一中心”的综合衔接联动机制,探索更多多元解纷方式方法,让多元解纷动起来,共绘多元解纷新“枫”景,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