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中心工作职能简介
发布时间:2024-11-05 08:41:56
为了进一步规范推动提高执行工作财产查控处置质效,强化对执行权运行的监督,依法保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根据执行相关法律规定,我院设立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中心(以下简称“接转中心”),接转中心负责人由执行局局长李泽军担任,负责对财产线索接转工作的统一领导。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财产线索接收地址及专用电话:
大庆市龙凤区凤鸣街2号,电话0459-6679639
责任编辑:杨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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