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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法院:诉前调解止纷争 助力营商新“枫”景

发布时间:2024-10-23 09:24:32


近日,高新区法院在诉前依托诉调对接中心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高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力营商新“枫”景。

杨某是一名农民工,受雇于高新区某建筑公司,2024年6月,在施工过程中被大风吹倒的石膏板砸伤,致多处骨折,住院20多天,医疗费7万余元。

出院后,因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杨某欲通过起诉维权,但又担心诉讼时间过长、牵扯精力太多,于是便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求助,准备接受诉前调解。随后,杨某委托其哥哥来到法院,在工作人员带领下,来到诉调对接中心晓冬调解室。

人民调解员孙晓冬立即与建筑公司取得联系,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以“背对背”的方式,一面引导杨某结合伤情实际提出合理赔偿请求,一面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建筑公司阐明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经深入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双方最终解开心结,达成了协议。建筑公司赔付杨某各项损失共13万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原想是场拉锯战,没想到诉前就这么快解决了。时间就是效益,如果走诉讼,可能会牵扯我们更多的时间、费用和精力,真心为你们点赞!”建筑公司工作人员陈某激动地说。

这只是高新区法院近年来深入落实多元解纷机制、倾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缩影。下一步,高新区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以诉前调解为抓手,不断强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助推诉调对接,有效降低诉讼成本,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法官提示

当前劳务雇佣现象比较普遍,因提供劳务导致受伤的问题也相对多发。为有效预防和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在此提醒:提供劳务者应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保护自身安全,防患于未然;接受劳务方应当在事前对提供劳务者工作能力和水平进行评估,事中要开展必要的监督和指导,并做好安全教育和保障措施,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以此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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