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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示范 提能力 促质效 大庆高新法院开展“示范庭审”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2024-08-16 16:51:48


为充分发挥优秀庭审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年轻法官审判能力,推动司法审判工作不断提质增效,2024年8月16日,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持续深入开展“示范庭审”活动,法官吴立翠担任审判长,与法官迟雪莲、常松玲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了示范庭审观摩活动。

本次庭审观摩选取的是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此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涉及到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等法律问题。基本案情为:原告许某诉称在2023年3月,其与大庆一担保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合同,约定将自己名下一块林地使用权与对方某商服所有权进行置换。原告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在接手后发现案涉商服名下的一车库被案外人汪某出售给被告姜某,后因产权无法办理,姜某便通过仲裁程序解除了双方买卖合同,但案涉车库至今仍由姜某占有和使用。此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案涉车库,但均遭拒绝,故诉至法院。

庭审中,主审法官吴立翠严格把控庭审程序,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权利。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准确把握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节奏,在此基础上运用丰富的审判经验查明了案件的全部事实。

本次庭审全面贯彻了“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双方意见发表在法庭”的庭审实质化要求,庭审程序严谨、重点突出,切实厘清当事人争议事实,有力展现了主审法官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以及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过硬的专业素养。

在场观摩的青年干警们,认真学习和记录了庭审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庭审驾驭的关键要点。庭审活动结束后,他们纷纷认为,通过“沉浸式”观摩示范庭审,让他们对庭审逻辑条理、语言表达、驾驭指挥等方面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提升,这种方式能够快速地掌握庭审技巧和积累审判经验,对今后审判工作的提升必然有很大的帮助。

据悉,大庆高新区法院高度重视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将其作为认真落实全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和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不断对其进行优化创新,并于今年推出了“示范庭审”观摩常态工作机制,由审管办定期发布示范庭审信息,组织干警现场观摩。截至8月16日,今年以来共开展“示范庭审”观摩活动31场次,有效发挥了优秀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有力提升了干警的司法能力,助推审判质效实现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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