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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法院:“龙法和”云法庭 解纷再给力 案结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6-06 15:53:23


为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打造龙江新“枫”景,大庆高新区法院大力推广“龙法和”云法庭小程序,以数字化赋能人民调解工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力将纠纷化解在基层、风险消除在萌芽。

近日,大庆高新区法院又通过“龙法和”云法庭小程序,化解了一起侵权纠纷案件,成功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并实现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原来,在2024年5月11日上午,申请人石某将车辆停放在对方大庆某歌厅处,一个多小时后,发现堆放在道旁的啤酒瓶倒塌,造成车辆多处刮伤。

就赔偿事宜,双方发生争执,石某认为事发原因是歌厅在路边堆放酒瓶倒塌所致,故对方应承担责任,包括修车及租车费用、务工费及咨询费等共计10000元。歌厅认为,事发并非系其故意行为,属于意外事故,另外,路旁也并非是停车位,其在案发地停车存有过错,故应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担责任。

因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车主石某在路过小区居委会时,看到了法院在社区张贴的“龙法和”云庭审小程序二维码,于是就抱着试试的心里,登录这个小程序,联系上了大庆高新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姜颖姝。

随后,调解员立即电话联系双方,了解案件、释法明理开展调解,告知石某,本次事故双方都非故意所为,因此要本着解决问题原则进行调解,明确一些诉求存在诸多不合理情形,需放低态度接受调解;联系案涉歌厅负责人,告知其把酒瓶堆放在路口且疏于管理,本身就存有过错,须担责,如诉至法院,责任不仅跑不了,还会增加赔偿数额,故需与对方积极协商。

在调解员类案调解和“背靠背”单方调解下,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和释法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由案涉歌厅一次性给付4500元,申请人石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调解结束后,石某便收到了对方银行转账4500元。至此,困扰申请人石某近一个月的问题,通过“龙法和”云法庭顺利解决。

据悉,大庆高新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并以“三争”晋先为抓手,借助“龙法和”云法庭小程序,持续深推诉源治理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龙法和”云法庭小程序,可进行纠纷咨询、指导、调解、立案、视频连线等全功能司法服务。下一步,大庆高新区法院将大力推广“龙法和”云法庭小程序,把云上解纷资源直达社区网格及村屯,充分利用其全功能的司法服务,并把其作为解纷的一把“尖刀”,全力促进矛盾纠纷在群众“家门口”“零距离”化解,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确保纠纷尽可能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诉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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