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促进优化保险行业规则、完善保险从业规范,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保险纠纷类案多发高发,做实司法建议提升治理能力,近日,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就保险合同案件中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向辖区保险公司发出综合司法建议《关于规范保险合同条款促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司法建议书》。
通过类案梳理,高新区法院发现,保险公司在办理财产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误导销售、阻碍告知,特别是互联网平台销售保险产品尤为严重;免责条款不少未履行告知和特别提示义务,甚至连保险合同条款都不向投保人提供;存有个别客户与修理人员或理赔人员合谋,实施骗保行为,反欺诈预警系统不佳;存有定损人员资质不合格、定损价格不明确,进而导致定损程序和理赔程序存有瑕疵,导致定损结果公信力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此类纠纷实质性化解,给社会治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深推诉源治理工作,推动重点案由类案治理,在问题梳理后,高新区法院找出了该类纠纷存在的共性问题,挖掘深层次原因,并从五个方面向辖区各保险公司发出司法建议,进行靶向“治疗”,推动保险行业“善治”。
一、
规范合同条款。
强化合同审核与管理,规范承保流程,完善合同手续,并采取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对免责条款提示,注明对合同条款是否履行说明义务,最后要由投保人签字确认。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的,可将免责条款设置为单独页面,并设置投保人自主确认阅读标识。
二、
构建监管制度。
为及时发现和阻止潜在的欺诈行为,可设立专门反欺诈部门,对保险业务及性能全面监控和分析。同时,还可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建立欺诈预警系统,加强员工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律岗位员工的工作能力。
三、
规范定损程序。
进一步完善车辆定损操作流程和相应机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第一时间派人到事故现场,检查事故碰撞部位,勘查车辆受损情况,并尽快定损。
四、
健全理赔流程。
机动事故车辆维修时,保险公司应派人检查维修部位与事故发生碰撞部位的一致性,维修完毕后,组织参与验车提高理赔效率与效果。
五、
推行到场机制。
鉴定程序启动后,保险公司应派人到鉴定现场进行现场监督,形成与鉴定机构人员形成相互监督关系,以此避免鉴定后再出现对鉴定结果和鉴定程序产生不合理的质疑,从而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
多家保险公司收到司法建议后,对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高度重视,纷纷迅速召开了专题研讨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并针对问题逐项逐项梳理,提出了本公司的相关举措:认真研读相关法律法规,协调推进将免赔条款单独展示,设置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自主确认已阅读的标识。同时,还纷纷规范了理赔流程,构建定赔前置化程序;健全内部监管机制,落实保险欺诈人员信息库,并推行反欺诈信息共享机制;制定了鉴定现场保险工作人员到场常态化制度,确保到现场配合、监督达100%。
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依法延伸审判职能,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下一步,大庆高新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作为抓手,不断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注重正向引领提升作用,着力打造“提出司法建议、被建议单位整改、相关问题得到解决、相关纠纷数量大幅下降”的完整链条,切实将“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以有力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