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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高新法院“院庭长领学人民法院案例库”活动开讲啦!快来关注!

发布时间:2024-04-08 16:32:26


编者按

人民法院案例库,是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新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其收录的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被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包括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2024年2月27日正式上线,给全国法院法官办案提供了更加权威、更加规范、更加全面的指引。

最高法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检索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这对于促进统一裁判规则和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对于人民法院案例库的相关工作要求和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全院法官及助理对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学习与运用,切实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实现更高水平公平正义,从即日起,高新区法院决定开展“院庭长领学人民法院案例库”活动,实行双周常态化工作机制,由院庭长挑选分管条线领域典型案例进行领学、解读,分享他们对于案例的见解。

按照品牌争创的总体思路,高新法院制定了《“院庭长领学人民法院案例库”活动方案》,成立院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并从活动目标、活动形式、组织程序、评估反馈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明确了进度时限和人员排期,确保该项活动优质高效推进、落到实处,促进审判质效再上新台阶。

相信通过对人民法院案例库一系列的领学与解读,定能促进法官交流,共享审判经验,形成良好工作氛围,定能提升全院法官及法官助理的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尤其提升过硬政治能力、公正司法能力、审判管理能力、狠抓落实能力等五种能力,锻造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队伍。


今天,我们推出的首期节目,由分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华楠主讲,主题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为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提升干警对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应用与学习水平,充分发挥案例库在审判工作中的价值作用,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4月7日,大庆高新法院举办首期“院庭长领学人民法院案例库”活动,分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华楠结合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典型案例,以领学的形式为干警们详细讲解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及相关问题。全院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

在领学活动中,徐华楠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规定为切入点,结合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7起具体案例,详细对拒执罪的犯罪构成四要件、触犯拒执罪的常见行为、公诉与自诉的衔接等内容进行了一一解读,并从实务角度讲解了执行和解能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的界分及如何对认罪认罚真实性进行实质审查等工作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处理,最后,还与参会干警一起交流了心得体会。

活动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领学案例库活动,学到了以前无法解决难题的破解理念和思路,这种学习形式特别好,有成效!并表示,在今后司法工作中也将深挖精品案例素材,把案例编报作为总结执法办案经验、提升司法能力的重要抓手,利用好案例库的各项功能,不断提升自身现代化司法水平和服务大局的能力。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法律教科书。下一步,大庆高新区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三争”晋先为抓手,以开展“院庭长领学人民法院案例库”活动为契机,持续深推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对于人民法院案例库的相关工作要求,在学习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案例同时,还着重调动全院干警挖掘培育指导性案例、参考案例,切实发挥好人民法院案例库的示范价值,实现裁判标准和尺度相对统一,助推全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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