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强,则国强。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近日,大庆高新区法院副院长魏彤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大庆市靓湖学校二部,为师生们送上了丰盛的“法治大餐”。
魏彤副院长以“预防校园欺凌 共创和谐校园”为题,从近期发生在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案讲起,详细分析了12岁、14岁和16岁各刑事责任年龄段可能涉嫌的罪名,纠正了同学们存在的“未成年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错误理念和认知。随后,又以近期发生的校园欺凌热点事件为切入点,重点讲解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与特点,以及成为欺凌者可能付出的代价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而引导学生们面对校园欺凌如何做出正确的应对。
“同学们,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最美丽的年华,是人生辉煌的起点。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承载着家人的殷切厚望。让我们珍惜人生,从现在做起,杜绝校园欺凌,要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与不良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为自己谱写一个健康辉煌的人生。”在授课过程中,魏彤给学生们这样的警示和启发,并鼓励他们要懂法、守法,更要用法,要拒绝校园欺凌,远离校园暴力,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不做沉默者,遇到时一定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勇敢地向校园欺凌说“不”。
在最后提问环节,同学们就校园欺凌的标准、校园霸凌违法犯罪成本、如何有效预防被欺凌等关于校园欺凌现象涉及的法律规定等问题,踊跃提问。魏彤逐一耐心地给予了详细解答,使同学们对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及其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有了更充分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大庆高新区法院将以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为契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聚焦校园法治需求,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创新送法进校园活动形式和载体,并在高质量、高品质普法活动上下功夫,全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远离校园暴力,远离犯罪伤害,让法治之花在校园内外灿烂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