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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不能担任辩护人

发布时间:2012-10-16 09:40:4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本院的人民陪审员;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后4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法院可以准许。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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