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发布时间:2012-10-16 09:32:48
有权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责任编辑:米巍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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