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新法院:法官巧妙解纷争 当庭给付事了结

发布时间:2022-12-14 10:46:04





近日,大庆高新法院妥善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法官巧妙调解,被告当庭给付全部赔偿款,实现案结事了,及时有效维护伤者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公正。





案情介绍



79岁的李大爷与70岁的赵大爷原本素不相识,但因为一场交通事故让两人有了交集。

在去年10月5日上午9时,赵大爷驾驶一辆电动车由西向东逆向行驶至高新区安萨路一路段时,正撞上了由南向北过道路的李大爷,结果造成李大爷受伤。后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赵大爷负全部责任。

李大爷受伤住院10天,被诊断为肋骨骨折、胸部挫伤、多处挫伤、腕部损伤、下肢损伤、肺挫伤、创伤性胸积液。

出院后,李大爷多次找到赵大爷协商赔偿事宜,但未果。无奈,李大爷诉讼至法院,请求判令对方赔付各项费用共计2万元。



庭前准备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魏艳琦仔细查阅卷宗,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详累了解案件,了解到双方对事故发生的事实及责任划分均无异议,仅就对损失具体数额产生分歧。原告认为被告应赔偿自己全部损失;被告认为对方索赔金额过高,没有依据。

考虑到损失的具体数额的认定,需要对伤残情况及因伤造成的护理期、营养期等项目进行鉴定,如走正常鉴定程序,再加上疫情原因,则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出结果,这对于年事已高的老年人来说,势必会造成他们身心俱疲,于是法官决定对双方展开调解,重在给付上下功夫。



案结事了



经过线上电话调解无果后,魏法官将调解转到线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双方进行线下开庭。

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且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并非特别高,于是法官就明确告知双方,如本案再调解不了,案件就得启动司法鉴定,而小额案件申请鉴定,不管结果如何,最终都需额外支出不少的鉴定费用,得不偿失。

在庭审中,法官以“唠家常”式对双方老人进行释法明理,积极寻找利益的平衡点,并注重从给付的角度,采取单方调解、类案调解及利益平衡法开展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当场给付2万元、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承担的协议。



协议签订后,被告赵大爷的子女当即通过微信转账,将上述款项当庭给付李大爷,实现案结事了。至此,这起老人之间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公民生命健康权依法受到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当事人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本案中,赵大爷驾驶一辆电动车逆行在先,造成正常行驶的李大爷受伤的事实存在,即使没有发生擦碰,如果因此造成李大爷受伤,逆行者也要担责。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无论是开车还是骑车,都需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莫因一时方便而无视交通法规,否则就可能因小失大,得不偿失,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