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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根究底源头化解 嘉禾法院用心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2-10-18 10:53:37


中国法院网讯(邓云华)一场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伤,只有一名伤者提起诉讼,这种情况法官会如何处理? 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高效化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2年2月,彭某委托朋友帮忙接人,将小轿车交由朋友驾驶,途中与一辆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客车司机及车上几名乘客受伤。经交警大队认定,小轿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客车司机负次要责任。伤者之一陈某平要求赔偿损失,彭某自愿为小轿车驾驶人承担责任,但因彭某车辆未投保险,双方对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陈某平遂诉至法院。

  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李孔辉发现,本次交通事故中另几名伤者亦未得到赔偿。与其让他们自行协商或陆续起诉,不如组织大家将此次纠纷一次性调处完毕。于是,李孔辉先跟原告做工作:被告如果愿意赔偿,可以将其余几名伤者的损失于此案中一起计算再进行分配,这样既减少诉讼成本,也节约司法资源。

  征得原告的同意后,李孔辉再针对赔偿数额向被告释法析理:原告陈某平伤势构成伤残,损失费用较高,再加上其余伤者的损失,原告提出的赔偿数额在合理范围内。被告又提出,要求第三人客车司机按主次责任分担损失,李孔辉耐心解释:“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之外的费用,才应由双方按主次责任分担,本案原告的损失在范围内,而你未购买交强险,需由你赔偿全部损失。”

  经过多番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的赔偿方案,截至法院发放调解书时,被告已将第一期的赔偿款4万元尽数支付原告,另外几名伤者的损失也已赔偿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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