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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2-07-21 16:48:20




(公告一)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卢超责令退赔一案中,执行回款1125元。按照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黑0691刑初238号刑事判决书中被害人马春龙、王力波、赵立岩及各人应退赔金额计算出分配比例,并按比例发放。

现通知该案被害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本院将按比例发放相关款项。如30日内未与本院联系,本院将依法办理提存手续,相关费用由权利人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459-6679908 张晓磊


(公告二)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张也责令退赔一案中,执行回款14832元。按照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黑0691刑初59号刑事判决书中被害人名单及各人应退赔金额计算出分配比例,并按比例发放。

现通知该案被害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本院将按比例发放相关款项。如30日内未与本院联系,本院将依法办理提存手续,相关费用由权利人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459-6679908 张晓磊


(公告三)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赵云志责令退赔一案中,执行回款4003.02元。按照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黑0691刑初41号刑事判决书中被害人名单及各人应退赔金额计算出分配比例,并按比例发放。

现通知该案被害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本院将按比例发放相关款项。如30日内未与本院联系,本院将依法办理提存手续,相关费用由权利人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459-6679908 张晓磊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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