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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第一课|高新法院开展新修订《民事诉讼法》集中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1-07 14:08:03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切实掌握民事诉讼法修订重要内容,正确贯彻学习民事诉讼法,提升法律适用能力,新年后上班第一天,即1月4日下午,高新法院组织全体民商事法官及法官助理开展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集中学习活动。



会上,副院长解恒奎领学《民事诉讼法》新修改内容,阐述了《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历史背景、重要意义,并就新修改条款进行详细讲解,采取新旧条文对比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讲解了新增网络在线诉讼、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完善电子送达制度、缩短公告送达时间、简易程序最长审限、完善小额诉讼制度、扩大司法确认范围等七方面修改重点内容。最后,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的通知”要求,特别提示适用的程序衔接、时间节点和法条变动、法条引用应注意事项。



随后,与会人员开展讨论,进行深入交流,进一步加强对《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的理解,并纷纷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内容,积极为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司法服务,努力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授课结束后,副院长臧国燕表示,此次集中培训学习,非常及时、非常到位,收获颇丰,受益非浅。作为新年后第一课,必将进一步加深前一阶段各条线、各部门对《民事诉讼法》新修订条款自学的理解和认识,期望各位民商事法官、法官助理立足新起点,守初心、共奋进,在学习新修改的法律条款中注意理解修改的深刻背景和深层次原因,真正做到学有所获,更好地指导实践,在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李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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