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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区全面加强“龙江健康码”扫码查验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7 09:15:14


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各类场所“龙江健康码”扫码查验工作,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轨迹有效追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连队(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及时主动申领场所码,不留盲区死角,杜绝任何场所“无码运行”,并全面开展常态化健康码扫码查验工作,严格人员扫码进入,建立“扫码亮码、绿码通行”制度;严格查验工作,不得使用截屏、图片等方式展示健康码。同时,严格落实“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卡码联查、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要求。提倡大型场所按照合理细化原则,分区域分档口申领场所码管理。


二、对于老年人、儿童以及视力听力障碍人士等群体,要加强便民服务,完善健康码亲友代办,支持用同行家人、朋友的智能手机代领“健康码”,以及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持纸质证明等替代措施,杜绝将健康码作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通行的唯一凭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场所,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设立“无健康码通道”。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务必加大对本行业的管理力度,督促各场所积极申领场所码,严格执行扫码查验工作。各类公众场所、经营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科学合理确定一名管理员及若干名专员,专门负责对本单位场所所有进入人员进行常态化的健康码扫码查验、测温等工作,切实做到逢人必验,不漏一人,漏人必究。


四、各行业部门、产业促进机构、街道、农场要加强对健康码扫码查验工作的监管,加强巡查、检查,对于“无码运行”“虚晃一码”的场所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其立即停业。同时,对于有场所、经营单位伪造、变卖、借用场所码并且经教育仍不改正或产生后果的,有公众不配合健康码扫码查验并且经劝导拒不服从管理的,通过健康码扫码查验非法盗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大庆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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