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录播 民意沟通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高新法院“示范诉讼”这么做,促150余起类案诉外和解

发布时间:2021-11-16 14:07:56



“谢谢你们法官,你们前前后后为我们做了这么多工作,全力化解我们的纠纷,庭前调解不成,又用判决方式来定分止争,平息我们的矛盾。不到十个判决,就彻底化解我们160余名办卡人与健身中心的矛盾,为我们主持了公道,我为你们这种做法给予点赞!”2021年11月15日上午9时左右,作为大庆一健身中心办健身卡的一原告蒋女士给大庆高新法院法官张孟义打来电话,发自内心地这样感激道。







案发:健身中心关业引发群体诉讼



事情还需从去年说起。在2020年末至2021年4月,被告大庆一健身中心以“终身卡”名义对外不断销售会员资格,终身卡售价为1099元,持卡人要遵守如下约定,即第一年正常,第二年每个月要来12次,下个月免费。开卡方式为初次训练启用,如果出勤不够,则需交50元激活金开启下一个月的锻炼。



一些健身爱好者,来到该健身中心,纷纷办理了终身卡、一年卡、半年卡和季度卡,购买了会员资格,并交纳了相应费用。



大部分持卡者将卡激活,享受着健身服务,但也有部分因工作繁忙等原因而未能到健身中心进行健身活动,即尚未激活所购买的健身卡。



2021年4月21日,因经营不善,该健身中心被迫关业。随后,办理终身卡的人及其他会员,纷纷来到该健身中心要求退费。




经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160余名持卡人集合在一起,于2021年10月一同来到高新法院,要求对方健身中心返还费用,股东曹某、周某在认缴出资额范围内承担健身中心应返还的会员卡费用。




另了解到,该健身中心于2019年7月末成立,股东曹某持股比例为71%,认缴出资为213万元;股东周某持股比例为29%,认缴出资为87万元,二股东认缴出资日期为2039年7月26日。





示范:部分先行裁判化解全部案件



由于持卡人人数较多,且经多次协商未有结果,致使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加深和恶化,对于这种群体纠纷,如果处理稍有不当,极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势必会给社会带来一系列负面效应。



高新法院知悉这批系列案件后,立即组织法官精心研判。经研判后,一致认为这起群体性诉讼,起诉一方虽然人数众多,但是每起案件的诉讼标的额并不大,且案情清晰,适合采用示范诉讼的方式处理该批纠纷。



随后,立案法官与原告方代表进行沟通,从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的角度,对160名持卡者的情况排查摸底,进行分类,并建议对方按照所办理的会员卡种类、是否激活、是否到期等情况,进行部分先行起诉,待结果出来后,再由双方根据裁判结果进行协调,以此减少当事人诉累,从根源上避免负面效应的产生。



为高效解决纠纷,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高新法院将持卡者起诉的8起案件纳入案件审理的“快车道”,由审判经验特别丰富的三名速裁法官进行快速裁判。



作为全省办案标兵和办案能手,作为此批案件主审人之一,法官张孟义多次进行现场走访调查,快速厘清案件争议的基本事实,并确定了各原告方的办卡时间、办卡种类、激活时间,掌握双方各自的诉求。





在审理中,张法官加大案件调解工作,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讲解双方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及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但因此批案件的争议人数较多,双方互不让步,致使立案的8起案件最终未能达成协议。


随后,张法官与办案组成员组织庭审,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并在庭后进行深度研究,一致认为,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但因健身中心停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合同应解除。对于终身会员卡问题,结合协议中关于会员期限的文字表述,该协议仅对两年会员权益予以明确,但并未对两年后权益进行明确约定,且协议明确第二年权益享受尚具备一定条件。故根据合同性质及市场同类价格对比,确定该会员卡期限为两年。由于被告闭店,故开卡后已使用期间的费用予以扣除,余款应予返还。关于股东担责问题,因健身中心系企业法人,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在公司存续期间,要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据此,法院遂于11月12日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判决支持原告解除合同关系及还返部分款项的诉讼请求,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双方均服判息诉。宣判后,被告当即拿着判决,按照类别,利用周末的时间,一一联系未起诉的其他持卡者,并逐一达成调解协议。至此,在示范诉讼模式的处理下,150余起类案得到彻底化解,未再进入诉讼,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众多持卡人特别感激,委托当事人蒋女士打来感谢电话,故出现文中开头温馨的那一幕。




强化:推行示范诉讼新模式提质效


所谓“示范诉讼”,即从同类纠纷案件中选取一件或几件较典型的案件先行审理,形成判例或调解方案后,再对其他案件进行裁判或调解,通过发挥个案的示范引导作用,统一裁判尺度,提高调撤率,降低信访风险。


上述审结8案促进庭外化解150余件,不仅是高新法院示范诉讼的实际操作,也是高新法院诉源治理的具体体现。据了解,这只是高新区法院示范诉讼新模式化成功化解纠纷的其中一例。



据悉,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们不断追求着高质品的生活,进而成为服务行业的服务对象,美容办卡、理发办卡、健身办卡、按摩办卡等服务消费,如今已成为不少人的经常性选择。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服务合同纠纷,尤其商家关业或“跑路”而引发的大量案件,纷纷涌入法院,且多以群体诉讼形式出现,其诉讼请求也基本上是一致的。



办卡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虽然通常具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等特点,但该类案件往往涉及人数较多,如果处理不当,易引发涉诉信访等群体性事件。故审判实践中,法官通常会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此类案件,但往往因审理周期较长、上诉率较高等因素导致社会效果不佳。



高新法院始终把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群体性诉讼化解工作,并通过建立预警机制、健全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审理机制、构建特色多元解决机制、强化案件调解工作、延伸审判职能等多举并措的方式,全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为提高司法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高新法院速裁庭探索实行“示范诉讼”审理新模式,针对服务合同、劳动人事、商品房买卖等民商事群体性纠纷,选取一个或几个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进行精细化审判,以“精审理”优质效;随后,以形成判例或调解方案后,“简程序”提效率,释放诉讼程序效能,对等候处理的其他案件或同类纠纷进行统一裁判或调解处理。



这种“示范诉讼” 审理模式,不仅解决了涉案人数多、审理周期长、上诉率较高等问题,还能有效成功化解大量的矛盾纠纷,真正做到让裁判的价值导向传播出去,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也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了“一案巧解、多案共赢”的目标。截至目前,今年以来,连续三个季度获颁全省法院“季度流动红旗”,一、二季度主要工作综合排名保持全省基层法院首位。

责任编辑:李宛泽    

 
 

 

关闭窗口